陈弘毅,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郑陈兰如基金宪法学讲座教授,港区全国政协委员。曾任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院长,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。曾任教的科目包括法律制度与法律方法、宪法学、行政法学、法理学、法律与社会、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制度、现代中国的法治、法学研究等。著有《法治、启蒙与现代法的精神》《法理学的世界》《宪法学的世界》《一国两制下香港的法治探索》《我思我在》,An Introduction to the Legal System of the People’s Republic of China、The Constitutional System of the Hong Kong SAR(与叶保仁合著)等书,与他人合编《香港法概论》等书籍。